人才發展委員會簡介
人才發展委員會(下稱“委員會”)職責為負責特區政府人才發展工作,為配合第7/2023號法律《人才引進法律制度》的實施,特區政府頒佈第20/2023號行政法規《人才發展委員會》,重設委員會的組織及運作。
法規內容主要包括:
一、明確委員會在人才培養及人才引進的職責;
二、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本地高等院校代表、與重點產業相關的公共部門或實體的代表,以及在相關領域公認傑出的人士及專業人士等。
三、委員會以全體會議及專責小組方式運作,按人才培養及人才引進的職責範疇組成相應的專責小組。此外,法規訂明全體會議及各專責小組的職權。
四、委員會設有一秘書處,並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向該秘書處提供人力及財政資源、行政及技術支援。
委員會成員
主席 | 行政長官岑浩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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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 |
委員 |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格 |
委員 |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媛 |
委員 |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張作文 |
委員 | 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 |
委員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邱潤華 |
委員 | 勞工事務局局長陳元童 |
委員 | 招商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余雨生 |
委員 | 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委員 |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謝永強 |
委員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龔志明 |
委員 | 衛生局局長羅奕龍 |
委員 | 藥物監督管理局局長蔡炳祥 |
委員 | 澳門大學校長宋永華 |
委員 | 澳門理工大學校長嚴肇基 |
委員 | 澳門旅遊大學校長黃竹君 |
委員 | 在相關領域公認傑出的人士及專業人士: 鄭洪光;馮家輝;胡元佳;楊文遠;葉健雄;高俊輝; 劉金玲;李行偉;劉駿;雷民強;盧保康;麥誠軒; 唐繼宗;余成斌;黄立峰;黃珮琳;莫蕙。 |
秘書長 | 周昶行 |
副秘書長 | 黎玉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