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為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當中的人才培養發展工作,爭取預期落實中期人才培養措施,人才發展委員會委員在人才規劃評估、人才培養、人才回流三方面的意見,建立行動方案初步措施,並向涉及方案措施之負責機構/部門諮詢意見後,編制成《澳門中長期人才培養計劃─五年行動方案》,讓人才培養工作能按序推進。
行動方案主要分19發展策略、45措施/項目,由人才發展委員會和約15個相關負責機構/部門執行,其中,發展策略主要以特區五年發展規劃人才培養工作為依據,而措施/項目則是配合策略而制訂。委員會下設的規劃評估專責小組、人才培養計劃專責小組及鼓勵人才回澳專責小組將持續推進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