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發展金融業亟待解決四問題

[澳門日報消息]  全球經濟面臨疫情嚴峻考驗。澳門作為旅遊城市受到嚴重衝擊。第一季度博彩業毛收入同比下降百分之六十。疫情讓一切停擺也讓一切重啟,當下可考慮結合澳門實際佈局金融服務業,推動經濟多元發展。一方面,金融服務業效益與博彩業相當。大灣區規劃推進,澳門可抓住機遇吸引其進入澳門。另一方面,金融人才流動性強,易從內地和國外引進,澳門赴海內外就讀金融專業人才較多,有利吸引精英回流。

    佈局金融服務業,澳門拓展金融業如何定位和立足,將從以下四個維度展開思考:

    一、資金結算的風險管控需因地制宜

    金融市場中,資金交易時刻高頻發生,若形成一定規模,特別是資本賬戶資金結算,否則將很容易出現匯兌等風險。現內地證券交易實施經常賬戶結算開放,逐步開放資本項下結算策略;香港證券交易所經常賬戶及資本賬戶資金結算同時開放。澳門金融業發展有後發優勢,可充分借鑒並選擇適合資金結算方式。

    二、金融人才的引進需充分規劃

    金融市場如戰場,機遇與風險並存。澳門金融服務業基礎薄弱,其表現力滯後於世界先進水平,現有金融從業人員在金融前沿理念和處理大型金融突發事件,稍遜經驗,抗風險能力偏弱,有較大提升空間。

    三、資金儲備的策略需充分考慮

    澳雖每年財政收入豐厚,對金融市場來說,這些資金儲備並不足以支撐。首先,如何吸引資本進入。其次,資本的管理需上升到地區經濟戰略佈局層面。縱觀資本市場至今活躍的老牌家族以及金融界的後起新秀,擁有雄厚財力基礎和敏銳多變的掌控手段。澳門金融業根基不穩下,貿然進入風雲詭譎的世界資本市場,勢必會受到國際資金干擾。因此,最關鍵是取得中央對澳門金融業的支持和保障充分的溝通,才可能在世界資本市場上有所立足。

    四、法律架構需謹慎選擇及制定

    人才與資金是關乎澳門在金融市場發展的兩個決定性因素,法律架構是根本性因素。打造良好有序的金融環境,靈活適應強的法規架構尤為重要。澳門法律基於大陸法系而成,其法律淵源是以法錄為主,判例不具拘束力。英美等金融市場的資深頭號玩家,大多採用海洋法系,淵源以判例為主,判例與成文法具有同等效力。這意味在海洋法系架構下,判決裁定會相對靈活,能更切合實際。相反,澳門在大陸法系架構下,法院判決會失去一些靈活性,容易產生固守法律成文,忽視當前形勢可能。對於瞬息萬變的金融市場很難迅速反應,澳門還將面對諸多挑戰。

    以上四點是發展澳門的金融服務業需考慮部分因素。澳門經濟過分依賴博彩業,也許會干預和控制澳門金融業的發展走向。總的來說,基礎薄弱是澳門金融服務業發展的現狀,發展需要充分研究及探索。

    澳門中華總商會策略研究委員會副主任   蔡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