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七中醫院招港澳中醫師

    【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中醫藥局早前公佈,大灣區內地公立醫療機構招聘港澳中醫師試點工作通報會暨工作部署會在廣州舉行。會議指出,省內開展試點的七家中醫醫療機構覆蓋廣州、深圳、珠海三地,首批試點計劃招錄十二名香港、澳門註冊中醫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港澳台辦副主任朱海東指出,通過為港澳中醫師提供大灣區公立醫療機構的診療環境,有助培養港澳中醫藥人才。

    去年十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會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廣東省政府正式公佈《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方案(二○二○至二○二五年)》。本次試點工作是貫徹落實該方案的具體舉措,並首次明確內地公立醫療機構招聘港澳中醫師的相關待遇。

    覆蓋穗深珠三地

    本次公佈的七家中醫醫療機構具體包括廣東省中醫院(含珠海院區)、廣東省第二中醫院、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深圳市中醫院、深圳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深圳市寶安純中醫治療醫院、深圳市光明區中醫藥傳承發展研究院。各試點機構於八月三十一日前在機構官方網站公佈招聘公告,九月二十日前完成報名,九月三十日前完成資格審核,十月十五日前完成考核錄用並公佈。

    朱海東表示,通過推動港澳中醫師融入內地中醫藥發展環境,有助加深粵港澳三地中醫藥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有利於粵港澳大灣區人才流動,將對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推動香港、澳門中醫藥事業發展融入國家大局,促進中醫藥走向世界產生積極影響。

    會議透露,此次招聘面向香港、澳門註冊中醫師,要求是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符合在CEPA框架下允許具有在香港、澳門合法執業資格且持有有效執業證明等赴內地開展行醫的條件。同時,要求遵守憲法和相關法律,愛國愛港愛澳,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與崗位需求相符的專業背景、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入職後購買五險

    在待遇方面,經考核錄用的,其職稱考評、崗位聘用、考核獎懲、薪酬分配、管理使用、職稱考評等實行機構內同等待遇。對於符合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名條件的,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符合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條件的,可申請參加職稱晉升。

    同時,港澳中醫師入職後,機構將按照機構內職工的繳納標準,為入職人員購買“五險”。其中,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在購買後即可享受相應待遇;養老保險在購買後,其繳費年限可以累積,並在內地各省市轉移繳費記錄。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租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休假制度按照內地有關規定執行。(更多)